【摘要】我国于2010新修订的《国家赔偿法》,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地位。但由于立法的相对粗疏,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在该法中未明确规定,造成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各地区、不同案件中差异极大。这一状况在刑事冤错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尤为明显。为贯彻国家立法的目标,实现个案正义,制定相对科学、明确且统一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有其必要性。应当准确理解精神损害赔偿金的“抚慰”功能,科学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关联因素,合理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上限标准。
【关键词】
《课程教材教学研究(小教研究)》 2015-10-08
《科技经济导刊》 2015-10-08
《信阳师范学院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 2015-10-08
《科技经济导刊》 2015-10-08
《科技经济导刊》 2015-10-10
《科技经济导刊》 2015-10-12
《文化产业》 2015-10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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